(原标题:北京市康达讼师事务所对于华懋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动会的法律意见)
北京市康达讼师事务所对于华懋(厦门)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动会的法律意见书
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设施 本次会议经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方案首肯召开。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0月 22日发布《华懋(厦门)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鼓动会的示知》,对会议的召开本事、所在、出席东说念主员、召开表情、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泄露。本次会议礼聘现场会议与集合投票相推断的表情召开,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6日 14:00在厦门商场好意思区后溪镇苏山路 6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,集合投票本事为 2024年 11月 6日。
召集东说念主和出席东说念主员的经验
本次会议的召集东说念主为公司董事会。 出席本次会议的鼓动及鼓动代理东说念主所有这个词 679名,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所有这个词 61,678,69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和的 19.5713%。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东说念主员包括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档处理东说念主员,以及本所讼师。
表决设施和表决遵循
本次会议礼聘现场会议和集合投票相推断的表情召开,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情对议案进行了表决。经吞并现场及集合投票表决遵循,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《对于〈华懋(厦门)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职工合手股筹谋(草案)〉过甚选录的议案》 《对于〈华懋(厦门)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职工合手股筹谋处理概念〉的议案》 《对于提请鼓动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职工合手股筹谋联系事项的议案》论断意见
本所讼师以为,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设施、召集东说念主和出席东说念主员的经验、表决设施和表决遵循稳健《公司法》《鼓动大会执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则、部门规章、设施性文献以及《公司执法》的端正,均为正当灵验。